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要约 > 何为要约收购
何为要约收购
发表时间:2011-06-08 浏览次数:454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根据《证券法》,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

四、收购的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收购要约公告后,在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收购要约。如有修改,需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待批准后再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何为要约收购”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要约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